中国林业网7月31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切实规范甘孜州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近日,甘孜州林业局采取措施,进一步明确四大要求强化其资金管理。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要求各县(市)认真全面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兑现制度、检查监督制度、专人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严格程序,及时拨付。各县(市)林业局要积极主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省、州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核拨付。根据实际情况以“一卡通”或现金方式兑现补偿资金,严禁超范围、超权限、超规定,弄虚作假,虚列项目名称套取、挪用和私吞补偿资金。
三、加强监督,保证安全。各县(市)在兑现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时,要由林业、财政、纪检、监察、银行、公安等部门参与、监督、检查验收及指导;坚持“五核实”即权属核实、对象核实、面积核实、人员(户数)核实、资金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严禁私自兑现,单独兑现,做到谁兑现谁负责。
四、强化宣传,抓好兑现。各县(市)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县(市)、乡(镇)、村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国家、省、州相关政策的宣传,严格按照甘孜州林业局制作的《甘孜州天保工程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流程图》规范实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兑现到位,保证兑现工作和成效。(甘孜州林业局供稿,四川省林业资金稽查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