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9月28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切实把林区民生维护好、发展好,从制度上杜绝资金截留、挪用等问题,今年以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完善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三步走”规范国家、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工作。
一是公示公开。各乡镇分村、社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公布公益林地点、范围、总面积等,根据实际情况将公益林面积落实到农户(权利人),农户签章确认后制作补偿面积确认表和权利人一览表,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加盖村镇两级公章后,统一公示于村社中心位置(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内容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二是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林权权属属于个人的,由该辖区乡镇人民政府与林权所有者分户签订公益林补偿协议书;林权权属属于集体的,由该辖区乡镇人民政府与集体组织通过“一事一议”指定的管护人员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合同签字后由各村社统一制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并完成相关资料电子录入后,统一上交镇人民政府检查和汇总上报。
三是兑付资金。由乡镇林业站对所属各村社上报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林业站负责对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形成最终成果交由县林业局作为兑现依据。县林业局对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统一检查,合格后按照管护合同规定权属属于个人的以“一卡通”的形式予以兑现;权属属于集体的对管护人员工资以“一卡通”的形式予以兑现,除去管护人员工资剩于的补偿金应均股给个人以“一卡通”的形式予以兑现;无法均股的通过“一事一议”打入集体公用账户;权属属于村有林、社有林的补偿金打入村、社公用账户。县信用联社根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以粮食直补“一卡通”的方式兑现。
据悉,达川区现有集体重点公益林370656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83053亩、省级公益林87603亩,每年全区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达555.98万元,资金兑付面宽量大,也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供稿,四川省林业资金稽查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