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2日讯 林改配套改革工作启动后,贵州省镇远县林业局积极商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县国有林场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问题。经多次争取,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将镇远县国有林场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
目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林业局已完成对县国有林场清产核资、清理财务、认定职工身份和测算工人工资等工作,有望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在5月底前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发放。
1986年舞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后,镇远县国有林场80%的林地位于景区,变成了风景林,停止了商品性采伐,林场无收入来源,职工长期以来靠省林业厅每年每人下拨的1000元资金维持生计,属全省特困林场。1998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在职的林场职工由县林业局聘请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护林员从事管护工作,从而获得劳动报酬。(贵州省林业基金管理站刘攀供稿)